量热仪中热容量标定、热值标定
量热仪中热容量标定、热值标定
- 有效热容量
量热体系产生单位温升所需要的热量,称为量热仪的有效热容量,用E表示,单位为J/℃或J/K。
- 热容量的标定
用一种已知热值的物质来测量整个量热体系温度升高1℃所需的热量,即测得量热仪的热容量。
- 热容量的计算公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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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热容量标定
热容量标定一般应进行5次重复试验,计算5次重复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和相对标准偏差,其相对标准偏差不应超过0.20%。若超过再补做一次,取符合要求的5次结果的平均值,修约到1J/K,作为该仪器的热容量。
使用新型热量计前,一般用苯甲酸至少进行8次热容量标定试验,苯甲酸片质量从0.7g~1.3g,两个端点处至少分别做两次重复测定,其相对标准偏差不应超过0.20%。
- 热容量的有效期
热容量标定值的有效期为三个月,超过次期限应重新标定,但在有下列情况时,应立即重标:1更换温度计;2更换量热仪的大部件;3标定热容量和测发热量时的内筒水温相差超过5K;量热仪经过较大的搬动。
上一条:量热仪器系统的设备要求
下一条:高低位发热量的换算 基准系数换算结果计